根据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开展“星级粮库”建设评价的工作要求,湖州市粮食物资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前期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7月30日至31日,湖州市粮食物资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星级粮库”现场评价工作,对长兴县中心粮库、安吉县中心粮库、德清县中心粮库进行现场评价,全面检验粮库在设施、技术、管理、队伍、服务、文化“六个一流”方面的建设成果。
本次评价严格依照《浙江省“星级粮库”评价工作手册》组织实施,特邀中储粮湖州直属库、省储备粮集团湖州库、市县粮食储备库等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各申报粮库围绕自评情况作专题汇报,评审组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查验等方式,重点核查“六个一流”建设指标,包括设施设备先进性、绿色储粮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范度等,当场反馈评分意见及整改建议。最终,长兴县中心粮库、安吉县中心粮库、德清县中心粮库经评审达到三星级标准。
此次现场评价是湖州市落实省级“星级粮库”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以评促建,推进全市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提升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水平。下一步,市粮食物资局将督促此次评价的落实整改,申报市储备粮公司的“四星级”评价,按程序推进星级评定,继续擦亮湖州粮食仓储管理“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