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加快推进“太湖之芯”计划若干政策》(湖政办发〔2023〕26号)2023年4月24日印发,由市科技局牵头制定,并由各条款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细则并解释。
一、制定依据
(一)落实上级法规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进行政策制定。
(二)完善产业发展要素。出台专项政策,建立健全涵盖财政、税费、金融、人才等多方面的、较为完备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有利于在产业发展中形成“产业普惠+一事一议+人才”的成套招商引资组合牌,助力湖州市半导体及光电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制定主要过程
市科技局多次对内走访调研、对外学习考察,系统研究了上海、深圳、无锡、苏州、杭州、绍兴、嘉兴等地近两百项政策条款,兼顾了区县既有项目的落地配套政策,同时听取了第三方机构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开展点对点沟通协商并多次书面征求意见。2023年3月13日,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湖州市加快推进“太湖之芯”计划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3月22日,未收到公众反映或提交实质性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湖州市加快推进“太湖之芯”计划若干政策》共有8条,包括以下5个方面:
第一类是融资支持政策。包括设立产业基金、新增专项贷款等条款,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组建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产业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加大对半导体及光电产业投资力度。
新增3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专项贷款并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半导体及光电产业项目引进推进、投产达产。
第二类是投资补贴政策。包括设备购置、洁净室装修、场地租赁以及设计、流片补贴等条款,减轻企业负担。
安排100亿元用于半导体及光电项目投入补贴,对设备购置、洁净室装修费用给予15%-30%的补贴,针对研发、生产场地租赁费用给予最高100%的补贴。
安排2亿元进行设计、流片、封测全流程支持,对设计工具购买、流片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贴。
安排2亿元用于支持企业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研发项目给予总投入最高25%的补贴,给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
第三类是人才引育政策。包括人才引进、培育等条款,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安排2亿元用于人才引育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一定名额,由企业自主分配,用于为企业人才发放薪酬补贴。对半导体及光电产业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并按顶尖人才年薪的70%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对新引进的半导体及光电产业人才创业企业,“南太湖精英计划”补助上浮50%。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管理团队、创业团队提供股权激励等举措,推动有条件的市属高校培育产业人才。
第四类是要素保障政策。包括用地、能耗等指标保障以及专业厂房建设等条款,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每年计划安排10000亩工业用地,并建设一批可供“拎包入住”的高标准专业厂房,加快半导体及光电项目投产达产;对项目所需用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予以全力保障。
第五类是招商奖励政策。
安排1亿元用于奖励半导体及光电产业招商引才,对引进重大项目或对我市招商引才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3‰的奖励。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办法部分条款解释如下:
(一)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类奖补政策的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政策与本市其他产业政策有交叉的,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各条款对应首个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根据本政策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评价制度,强化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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