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本级2023年晚稻订单粮食计划再分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粮食与物资管理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浙粮〔2023〕3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市本级“五优联动”订单粮食工作的通知》(湖粮联发〔2023〕18号),公司11月5日启动订单晚稻收购,交售过程中部分订单农户未能全部履约到位。经已完成的订单农户自愿申请,将剩余订单计划进行再分配。拟定《2023年湖州市本级政府订单粮食再分配安排清册》(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市商务局机关党委联系,联系电话:2191002;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湖州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邮编:313000。
  

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