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州市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18〕77号)的规定和《湖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改革及编制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湖财预〔2018〕203号)等文件要求,湖州市商务局组织编制了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52号)设立;执行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起;主管部门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其中牵头管理部门为市商务局);主要目标是:“十三五”时期,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超2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50%;全市生产企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80%;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社区智能投递终端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安排原则
1、分配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52号)。
2、分配程序: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每年联合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申报通知的要求,向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正式行文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推荐,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上报的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进行复核,并根据情况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或实地核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意见和实地核查情况,拟定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后报市政府审批。专项资金补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补助计划,由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
3、本年度的绩效指标说明
(1)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方向。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特别支持开展农产品、旅游、民宿、农家乐以及湖笔、茶叶、丝绸、黄酒等历史文化产业产品网络零售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支持企业建设并做大做强本地自建自营平台;鼓励引进市外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培大育强本地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动电子商务特色示范创建。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培育电子商务销售额超5亿元的企业和平台5家、超亿元的企业和平台30家、超5000万元的企业和平台50家。
(2)依托电子商务加快产业集聚方向。鼓励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抱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重点支持开展B2B2C业务;加快阿里巴巴地方产业带等地方集聚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力争2019年全市新增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基地。
(3)推进城乡电商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社区电商服务站(智能投递终端)建设,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村。力争2019年全市改造提升2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累计培育省、市电子商务专业村100个。
(4)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创新优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积极组织电子商务展会、创业大赛和资源对接会等活动;支持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湖州电商”系列网络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等。
三、上年度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预算安排800万元,实际安排408.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05%;实际支出408.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05%。
安排的项目主要有:
1、安排用于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方向资金305万元,实际支出179.2万元。
2、安排用于依托电子商务加快产业集聚方向资金165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
3、安排用于推进城乡电商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资金130万元,实际支出65万元。
4、安排用于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114.21万元。
四、本年度安排说明
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共安排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1.59万元。具体项目:
1、安排用于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方向资金320万元,目标在于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引进市外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动电子商务特色示范创建等,力争2019年完成网络零售7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5%。资金较上年增加140.8万元,已储备项目30个,共计320万元。
(1)湖州沙力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布衣草人服饰有限公司、浙江妮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州西红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湖州金塔湖笔厂、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湖州上书湖笔有限公司、湖州南浔东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卡尔马亚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意檬时装有限公司、浙江米皇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帕罗羊绒有限公司、湖州康旭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织里童心语服饰有限公司——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90万元;
(2)湖州微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妮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素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愚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天琦餐饮有限公司、浙江艾易化妆品有限公司——本地自建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60万元;
(3)唯品会华东运营总部、湖州微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引进市外优质电子商务企业80万元;
(4)浙江九州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艾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30万元;
(5)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单位——60万元。
2、安排用于依托电子商务加快产业集聚方向资金180万元,目的在于培育本地跨境电商特色产业集群,加快阿里巴巴地方产业带、各类地方特色馆等线上地方集聚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等,着力打造吴兴区纺织服装(童装)跨境电商产业集群、阿里巴巴织里产业带等平台,培育浙江省电子商务4A级以上产业基地。资金较上年增加130万元,已储备项目10个,共计180万元。
(1)湖州好搭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织里产业带30万元;
(2)湖州名特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州名特汇食品天猫专营店130万元;
(3)织里童装电子商务产业园、吴兴梦工场、吴兴跨境电商孵化园、南浔聚宝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州新我电子商务创业园、南浔寻寻看电子商务产业园、微总部创新基地、湖州文创中心产业园等——电子商务产业基地20万元。
3、安排用于推进城乡电商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目的在于全市打造60个以上电子商务专业村(其中市本级30个左右),培育2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点(其中市本级10个左右)。资金较上年增加35万元,已储备项目7个,共计100万元。
(1)吴兴区、南浔区——电子商务专业村90万元;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吴兴区阿里巴巴村淘项目、湖州惠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吴兴农商行、南浔银行——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点10万元。
4、安排用于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电子商务展会、创业大赛和资源对接会等活动,以及支持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电子商务人才专题培训、“湖州电商”系列网络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等。资金较上年增加85.79万元,已储备项目16个,共计200万元。
(1)湖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组织参加2019年义乌电子商务博览会、中国(浙江)跨境电商博览会、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2019浙江数字贸易交易会、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展会活动56万元;
(2)湖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湖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之江创客”浙江省创业创新大赛(以色列赛区)等活动60万元;
(3)湖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实践向社会组织转移试点经费10万元。
(4)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浙江省商务培训和认证中心、湖州易商职业培训学校、湖州大家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经费30万元。
(5)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15万元;湖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电子商务统计监测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试点经费7万元;
(6)湖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电子商务企业等级评定、示范评选等向社会组织转移试点经费5万元;
(7)浙江艾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州电商”系列网络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8万元;
(8)其他机动资金10万元。
附表:电子商务政府性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表
附表
湖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表
专项资金名称 | 服务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 | 主管部门 | 市商务局 | 财政对口处室 | 企业处 | 2018年预算额度 | 800万元 | ||||||
绩效 目标 | “十三五”时期,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超2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50%;全市生产企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80%;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社区智能投递终端基本实现全覆盖。 | ||||||||||||
绩效 指标 | 1. 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方向。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特别支持开展农产品、旅游、民宿、农家乐以及湖笔、茶叶、丝绸、黄酒等历史文化产业产品网络零售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支持企业建设并做大做强本地自建自营平台;鼓励引进市外优质电子商务企业;培大育强本地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推动电子商务特色示范创建。 2. 依托电子商务加快产业集聚方向。鼓励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抱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重点支持开展B2B2C业务;加快阿里巴巴地方产业带、各类地方特色馆等地方集聚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 3. 推进城乡电商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村。 4. 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创新优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积极组织电子商务展会、创业大赛和资源对接会等活动;支持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湖州电商”系列网络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等。 | ||||||||||||
序号 | 项目内容(按项目填列或按使用方向再分类) | 2018年执行数 | 2019年预算数 | 安排依据(文件和文号) | 政策内容(简述) | 分配对象 | 备注 | ||||||
1 | 鼓励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 | 139.2 | 90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52号)
| 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给予其技术服务费一定财政补助 | 企业 | |||||||
2 | 支持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 | 0 | 60 | 年度平台网络交易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本地自建自营平台,一次性给予一定财政补助 | 企业 | ||||||||
3 | 引进市外优质电子商务企业 | 0 | 80 | 对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湖州市本级投资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度市内入库税收(权责发生制)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一定财政补助 | 企业 | ||||||||
4 | 培育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 0 | 30 | 对年度市内入库税收首次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财政补助 | 企业 | ||||||||
5 | 推动电子商务特色示范创建 | 40 | 60 |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荣誉称号的示范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 企业、园区、村、商超等 | ||||||||
6 | 培育跨境电商特色产业集群 | 50 | 30 | 对经省认定的跨境电商特色产业集群,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区政府 | ||||||||
7 | 加快线上地方集聚平台建设 | 0 | 130 | 在浙江省商务厅年度区域产业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给予当年度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湖州馆的运营主体的年度考核奖励 | 企业 | ||||||||
8 | 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 | 0 | 20 | 对入驻并正常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50家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当年度被认定为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级评定4A级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一定财政补助 | 园区 | ||||||||
9 | 改造提升农村、社区电商服务 | 65 | 100 | 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专业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改造提升;“E邮柜”按承建单位该项目建设投入扣除省财政补助后的投资额给予50%的补助,每个网点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他社区电商服务站按每个网点不超过5000元进行补助。 | 企业 | ||||||||
10 | 创新优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 114.21 | 200 | 每年安排不超过2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企业、行业组织等 | ||||||||
合计 | 408.41 | 800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