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商务局认真落实《湖州交易分团广交会分配原则》(湖商务发〔2023〕40 号)精神,根据广交会湖州分团下达的广交会展区展位结构数要求,对符合条件申报第137届广交会展位的企业,给予分配展位。 现将《湖州分团第137届广交会展位分配企业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5日— 3月7日 附件:137届广交会展位分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