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策】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湖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政策协同,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政策。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
  高标准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高水平打造长三角科创枢纽城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3.5%。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7.25亿元。
  (一)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全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给予相应补助,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科研院所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对市级星级评定结果为四星、五星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两转化”工作,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公益性技术研究和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根据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项目补助。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高于5%的企业,支持纳入科技计划支持清单。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券”通用通兑,加大“创新券”对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研仪器的支持力度,按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给予最高50%比例的补助,单个企业全年最高补助20万元。支持市场化运营的应用研究、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应用等平台建设。推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支持开展龙头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打通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堵点。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打通专利转化关键堵点,推动专利产业化,年度新增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50件以上。
  (四)提升科创孵化载体质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备案、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依托主体,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企业孵化期内,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孵化载体运营主体3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单个孵化载体单年度内奖励额度最高30万元。
  (五)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以第一发明人完成单位获得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件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大奖个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团队主要支持单位、省知识产权大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5项以上,推进国家人工智能自然资源(时空信息)行业应用基地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全市算力布局,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规划,有力有序统筹推进算力项目建设。加快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制定算力券、语料券等专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推进研发使用面向细分领域的行业垂直大模型,支持“人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时空”“人工智能+医疗”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
  (七)做深做实科技金融大文章。发挥市产业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打造包容活跃的创新生态。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推动“人才贷”“浙科贷”增量扩面。推动保险机构开发覆盖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等业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小微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使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
  (八)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在湖高校全力打造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能力,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落实全省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要求,持续推进湖州高教园区建设。全力支持湖州师范学院创建高水平“湖州师范大学”。
  (九)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取消各类人才计划对社保、户籍等方面限制,优化全职认定标准。各类人才计划中企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流动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达到50%以上。优化海外人才来湖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引进各类外国人才。支持设立海外研究院。迭代升级“南太湖精英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支持企业面向创新大国和制造业强国引进海外工程师。探索建立校院企科研人才“双融”“双聘”等流动机制,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探索“科技特派员助力青年入乡发展”改革,推动人才有序流动。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
  大力实施制造强市战略,持续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深入推进“雄鹰”“凤凰”行动,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新引进人才八大新兴产业链集聚度不低于80%。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6.73亿元。
  (十)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半导体及光电等新兴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绿色家居、现代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精准推动转型升级,支持湖笔、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聚焦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北斗智驾等新赛道,加快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统筹安排工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
  (十一)支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深化国家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高水平建设德清北斗地信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地球磁场模拟与监测系统”大科学装置研究院、莫干山地信实验室建设,推动零磁医疗等产业化项目推广应用。深化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推进实施一批智能网联重大科技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长兴氢能与新型储能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加快白马湖实验室长兴氢能基地、绿色电池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大产业基金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实施一批新型储能与氢能重大科技和重点产业化项目。支持安吉县合成生物、南太湖新区固态电池、南浔区低空经济等创建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全力争取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
  (十二)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申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围绕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申报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类项目。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作用,支持企业运用融资租赁工具开展设备更新。
  (十三)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快推进南浔智能电梯等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区县建设。2025年,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新增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家以上,在数字化改造1.0全覆盖基础上大幅提升2.0覆盖率,推动企业从单一环节的数字化向环节间的数字化贯通。
  (十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迭代冠军领航计划,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快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强化“链主”企业引领作用。2025年,力争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30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0家,省专精特新产业园1个。持续深化质量专利“品质提升四季看变化”行动,培育质量强市领军企业10家,新增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30家。
  (十五)加强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推进“浙个好”品牌建设,助力个体经济不断向好发展。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主动服务,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开辟“转型升级一站通”绿色通道,对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由各基层窗口统一办理,实行审核发照“一条龙”服务。
  (十六)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150亿元左右。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绿色金融政策2.0,实施转型企业贷款补助、绿色普惠贷款贴息。积极探索“绿证+绿贷”创新模式,将企业绿色转型、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绿证申购等举措纳入融资主体ESG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与ESG评分挂钩的贷款产品。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实施服务业培育壮大工程,大力发展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进14个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以上,新引进服务业项目300个以上。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72亿元。
  (十七)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支持家电换新,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支持家居换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类,按售价15%或20%(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提高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补贴力度。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八)持续做旺消费。打造南浔古镇等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个以上,推动莫干山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办好“2025东亚文化之都·中国湖州活动年”活动,实施乘坐沪苏湖高铁来湖景区免门票等优惠举措。支持培育新型文旅消费场景,建设消费集聚区、休闲街区。举办演唱会、音乐节20场以上。支持老字号企业集聚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深化“味美湖州”餐饮品牌建设,举办各类促消费系列活动200场以上。办好ITF湖州国际网球公开赛、湖州马拉松等多项品牌赛事。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亲子经济,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十九)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园区(街区),支持文化产业园区(街区)提升发展能级。鼓励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年度新增规上文化企业30家。支持影视科技、数字创意、动漫游戏、网络视听、情景演艺等新业态发展。支持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湖州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文化服务业项目建设。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对外开展推介、展示、交流。
  (二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进物流项目“标准地”改革,加大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重点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培育壮大龙头物流企业和专业物流领军企业。
  (二十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100家。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全年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80家,营收总额突破200亿元。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争取建设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特色平台1个。以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新增培育建设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以上,推动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提升发展。
  (二十二)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积极培育争创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梯度培育服务业企业,新增服务业标杆企业100家,鼓励企业争创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雄鹰行动”培育库。
  四、推进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大力实施交通共联工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长三角区域物流中心,全市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完成90万标箱。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0.26亿元。
  (二十三)加快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建设。2025年,新增内河千吨级航道21.6公里、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10个。推进全市184公里航道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建综合性码头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集装箱运输航线开拓和河海联运发展等扶持政策。支持核心集装箱港区海关监管点建设,加强与沿海大港有效衔接。
  (二十四)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争取省级资金对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分档进行补助,支持B类飞行服务站建设。争取省级资金支持低空产业先导区和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鼓励各区县推进公共无人机起降场建设。在市域内统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低空经济产业平台。
  (二十五)加快建设“轨道上的湖州”。加快建设如通苏湖城际铁路等项目,力争开工德清站改扩建工程,全年投资超过65亿元,积极争取湖州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宁杭高铁二通道、水乡旅游线等项目前期取得突破。
  (二十六)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七)持续实施交通便利政策。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施市本级、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部分高速公路客车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二十八)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安排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构建清洁低碳绿色高效运输体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2025年新建和改造提升380公里。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3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44个。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实施)
  聚力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西翼”,构建完善“五外联动”对外开放体系,深入实施出海拓市三年行动,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出口占全省份额有所提升。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64亿元。
  (二十九)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积极推进湖州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推动湖州、德清保税物流中心(B型)协同错位发展。构建国际营销网络体系4.0版,对企业设立批发中心、售后维修等海外营销网点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安吉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十)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迭代升级“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优化国际性展会支持目录,加大新兴市场和块状产业展会支持力度,全年支持重点展会150场次以上。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外贸企业个性化需求。培育壮大服务贸易,全年服务贸易增长10%。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加大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对电子商务示范建设、海外仓建设、打造出口知名品牌(跨境电商)等予以支持。探索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落实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市、区两级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的补助,单家企业保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持续推进省级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建设。推进实施木制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工作,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三十一)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引进全球高端策展办展资源,支持引育与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相关联的展会项目。深度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促进数字贸易与投资合作。支持办好湖州国际绿色家居博览会、长三角国际绿色智能装备博览会、中国(安吉)席产品博览会等展会。
  (三十二)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年力争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2个。深化开展“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赴重点国别(地区)开展专场推介。用好用足省级外资招商激励资金,支持外商在我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
  (三十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支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支持企业将湖州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壮大工程,深入挖掘未开展外贸业务的规上工业企业出口潜力,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开展“十链百场万企”系列活动,大力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销合作、产融合作、产才合作。鼓励建筑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
  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用好“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月度例会机制,持续优化3亿元以上项目“三库三单”和产业项目“双六率”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以上,省“千项万亿”工程新建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94.17亿元。
  (三十四)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健全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用好全市“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月度例会机制,营造抓大项目、大抓项目的浓厚氛围。持续落实分类分层分级协调机制,聚焦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审批、要素保障、政策争取等各类诉求进行会商研判,推动项目早开工、多放量。用好全市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机制,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期,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和我市发展实际,常态化深入谋划一批事关长远、全局、根本的重大项目。
  (三十五)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以全省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为契机,加大项目谋划争取力度,按规定运用专项债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力争全市投放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30亿元左右,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来湖投资。力争8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三十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深化落实省“民营经济32条”、市“民营经济39条”,市产业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在2024年“三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三个80%”。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15个以上。完善并落实市级政府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费用补贴机制,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加强符合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中小企业用地需求保障。
  (三十七)迭代要素“蓄水池”机制。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迭代优化资源要素“蓄水池”机制,新增能耗、基金要素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做好指标管理。对备案固投10亿元以上八大新兴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的要素,按实际由市提级保障。
  (三十八)优化用地要素保障。深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质扩面,加大重大急需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力度,推动补充耕地、补充林地、林地定额等更多指标类型市级统筹。力争全年不少于2000亩指标纳入“蓄水池”统筹管理,重点保障“2+8”平台、八大新兴产业链项目、中小民营企业、急需建设的重点民生和基础设施以及主城区房地产等项目。全力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预支奖励政策,力争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00亩。
  (三十九)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允许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42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3亿方左右。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推动省外绿证交易200万张以上。推动全市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发挥中长期交易电量的压舱石作用,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进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控制在1.6以内,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5.54亿元。
  (四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13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新建农村充电桩900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128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建、改扩建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500个。深入实施青年入乡发展“520”行动,推动农创客、现代“新农人”分别达到1万、4万名。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订单良种奖励等常态化补贴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对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实施贷款贴息,对参与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助,最高100万元。
  (四十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30个左右,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4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
  (四十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四十三)深入实施城乡有机更新。整体提升城乡风貌品质,以片区更新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打造城乡风貌样板区6个、未来社区10个,完成3个街道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诗画雅苑文化中心建设。建成现代化美丽城镇5个以上,打造浙派民居特色村5个以上,联动推进农村管线序化。
  (四十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深化“多田套合”,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持续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全年建设7.5万亩集中连片耕地。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75.59亿元。
  (四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探索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
  (四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四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各地完善支持生育配套措施。
  (四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指导各地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力争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国家级评估全覆盖。
  (四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白名单”方式继续推动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建设和交付。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批量租赁国有企业存量商品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适时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460户。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350台。
  (五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深化实施已建住宅小区养老用房配置提升行动,推动老年人意外险“促康养”直赔全域覆盖,推开“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全域试点。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290万人以上。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省定目标。完善全市专职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育体系。优化调整一批老年助餐点位。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新一轮“医学高峰”建设,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入推进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世卫组织试点,做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全程系统连续医疗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医疗急救体系,规范“心电一张网”,基层胸痛救治单元实现100%覆盖。推进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和医学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三年行动。
  (五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达到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7%,“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省定目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580人以上,新建5家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新增庇护服务人数105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300人,康复辅具适配3195人。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33.9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有负面影响政策有序废改。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