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策】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湖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若干政策(试行)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抢抓沪苏湖高铁开通机遇全面接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西翼”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持续释放沪苏湖高铁开通红利,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快融入“人才圈”
  1.惠享精英领航。设立20亿元人才基金,重点支持在沪高层次人才来湖创业。举办中国·湖州全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上海专场,对获奖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优质项目认定为“南太湖精英计划”,并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创业综合资助。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在沪高层次人才举办活动。在全市开放30家“人才之家”(减免场租服务费市场价2000元/场),每人或每个单位一年可享受2次。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沪湖两地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高铁年卡”,一年内给予20趟往返沪湖两地高铁费用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惠享“人才飞地”。安排500万元资金,鼓励各级政府和第三方在上海打造“人才飞地”。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人才飞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人才飞地”内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享受在湖人才政策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3.惠享“人才一卡通”。安排200万元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在沪高层次人才发放“沪湖人才一卡通”,用于支持在沪高层次人才享受湖州同城待遇。为持卡者在湖期间的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就医购药、生活消费、政务服务等方面提供同城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政务办、市交通集团)
  4.惠享入乡发展。安排6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在沪青年来湖入乡发展。举办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大赛上海专场,对获奖的优质项目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纳入市级乡村创客团队,并给予单个团队最高5万元资金资助。支持在沪青年来湖参加农业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免费培训。上海范围内注册登记满两年且从事乡村运营相关业务的乡村运营团队,来湖考察乡村运营项目,持区县农业农村局开具的邀请函,可以在指定酒店免费住宿一晚,每次限5人以内,每个团队限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融入“科创圈”
  5.惠享科创资源。安排1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在湖州经营的企业与科研机构使用上海高校院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最高按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与科研机构最高申领额度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惠享联合攻关。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上海-湖州揭榜挂帅联合攻关。在湖州经营的企业与上海市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共同参与联合攻关,以在湖州经营的企业为牵头单位申报市级科技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单个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7.惠享创业空间。在全市小微企业园区中统筹安排10万平方米公益厂房,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生产和研发类小微企业来湖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加快融入“文旅圈”
  8.惠享“畅快行”。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来湖度假人士高铁出行补贴。搭乘沪苏湖高铁到达湖州各站的旅客,在指定酒店或民宿入住并核销后,即可获得高铁票半价补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9.惠享“免费游”。安排8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来湖度假人士免费游览。搭乘沪苏湖高铁到达湖州各站的旅客,凭高铁纸质票或电子票,可在72小时内免费进入指定旅游景区景点,并享受指定酒店民宿、餐饮美食、购物娱乐等场所折扣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0.惠享“入境游”。安排6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畅游湖州。上海和湖州接待入住指定酒店或民宿1晚以上、游览收费景区景点2个以上的入境游客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00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四、加快融入“商贸圈”
  11.惠享“跨境电商服务”。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跨境电商平台来湖开展业务。在湖州经营的企业在该跨境电商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产生实绩的,累计企业数达100家以上,按标准给予平台10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湖州经营的企业首次在该跨境电商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产生实绩的,按照每累计50家奖励平台5万元的标准执行,单个平台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惠享“外贸综合服务”。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来湖州服务外贸企业,并协助支持服务平台参评省级外综服务企业,一经认定根据评定年度省级标准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本政策相关条款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补助的,按最优惠项执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各区县参照执行。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