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52/2024-00076 | 成文日期: | 2024-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商务局 |
为确保市级政策性粮油购销有序开展,规范粮油网上交易起拍价商定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湖州市市级政策性粮油网上竞价交易起拍价的确定,包括:竞价销售、竞价采购、竞价轮换和包干轮换等。起拍价是指网上交易首次报出的竞价标的价格,也是竞价人以此价位开始互相竞争应价的起点。
二、商定小组成员单位
湖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储备粮公司)。
三、商定方法
1.在网上交易前1日,由商定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商定起拍价,市储备粮公司提出起拍价建议,由商定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商议决定起拍价,形成定价纪要。
2.起拍价商定采用一次商议两个价格,分别为第一次起拍价和第二次起拍价:首轮竞价用第一次起拍价;当用第一次起拍价竞价流标后,市储备粮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重新挂牌竞价,再次竞价起拍价就用第二次起拍价,无须再次商定。
四、商定价格
市储备粮公司以政策性粮油起拍价商定时近一个月周边网上交易市场同类产品的成交平均价格为主要信息来源,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参与竞标企业数量,以及粮油质量情况等作为商定价格依据。商定价格主要信息来源如下:浙江粮油交易网、南方小麦网、宁波网上粮食市场、长三角稻谷价格监测等。